2018年6月,大连海事局与大连海关联合查获一起涉及35个集装箱、共超重130余吨的严重超重案件。这是迄今为止全国查获的涉案箱数最多、重量最大的集装箱超重案件。经地磅测量,这35个集装箱的申报重量均与实际严重不符,共超重133吨,其中18箱超过集装箱的安全载重上限,给码头作业和船舶航行带来了不可预估的风险。大连海事局责令货物所有人立即卸载部分货物,并如实向海关和船舶申报,确保符合国际公约要求。
集装箱超重的隐患
集装箱超载不仅给海事和海关的监管秩序带来挑战,也在运输、装卸、堆存及船舶配载和航行等环节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海运史上曾发生多起因集装箱超重导致的船舶倾覆和人员伤亡的案例。
集装箱限重规定
每个集装箱的开箱门上都标有最大限重信息,如“MAX GROSS: 30480KGS”,即箱子连箱带货不能超过这个重量。20GP集装箱的皮重为2200KGS,40GP为3720-4200KGS,个别HQ会有“MAX GROSS: 32500KGS”的标识。这是集装箱箱体可以承受的最大强度,超出此限可能导致箱体变形、底板脱落、顶梁弯折等损坏,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装货人承担。
目前国内大多数专业集装箱码头都安装了自动地磅,超重的集装箱将被拒绝收柜。因此,装箱前必须仔细查看集装箱箱体上的限重信息,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返箱重装作业。如果货物确实超重且无法分割,可以选择超重箱,但需支付额外的选重费。
其他限重因素
集装箱运输涉及多部门的协同作业,除了集装箱箱体本身的限重外,还有其他因素需要考虑:
船公司限重
每个船公司的重量政策不同,一般以不损坏集装箱为标准。船舶的舱位和重量限制在不同航线上并不总是平衡的,特别是在重货集中地区,船公司可能采取加价策略。订舱时需提前确认船公司的限重政策,避免因超重导致的额外费用。
港区限重
码头和堆场的机械设备负荷也是限重的考虑因素。设备落后的小港口可能会有严格的限重要求,超重集装箱将被拒绝收货。
公路运输限重
如美国的公路运输限重非常严格,许多集装箱在码头卸下后需用卡车运输到内陆,因此公路限重也是船公司限制集装箱重量的原因之一。
航线限重
不同航线的限重因船司运力安排和目的港设备操作负荷不同而有所不同。
处理超重集装箱的方法
- 船公司超重:与船东商量,补交超重费,其他按正常流程操作。
- 港区超重:与港区交涉,补交超重费或人工费用,进行掏箱重装。
- 目的港超重:一般在一定范围内交罚金解决,超重严重的需调卸或原路返回。
政策及影响
从2016年7月1日起,国际海事组织(IMO)实施《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关于出口集装箱重量查核的相关要求,明确要求托运人必须为所有出口集装箱申报查核总重量(VGM),无验证总重的集装箱不得装船。
新规定的影响
- 提高航运安全性:误报的集装箱重量对船舶、卡车和码头设备的稳定性具有严重影响,新规定将提高航运安全性。
- 所有集装箱应予称重: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集装箱在装船前必须强制称重。
- 影响整个供应链:供应链各方面将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新规定影响,托运人需与订舱代理或货运代理分享验证重量。
- 托运人责任:托运人或其责任下的第三方需对装货的集装箱或其全部内容称重,所用称重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认证和校准要求。
- 申报程序:集装箱验证总重量必须以签名的航运文件申报,无验证总重的集装箱不得装船。
以上措施旨在确保集装箱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因超重导致的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