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和解答,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的区别是什么?
危险化学品仅包含化学物质,而危险货物包含物质和物品,两者均对包装有特殊要求。部分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例如锂电池、蓄电池、火柴、汽车安全气囊等。相反,部分危险化学品也不属于危险货物,例如硼酸。
什么是“危包证”?
“危包证”是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包装使用鉴定合格后出具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的俗称。
如何办理“危包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
- 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
哪些货物需要办理“危包证”?
出口的危险货物以及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如果它们属于危险货物)都需要办理“危包证”。
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检验的范围及要点
申报范围: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申报要点:
- 出口前应在单一窗口“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模块中申请电子底账。
- 出口报关时应在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填写电子底账号。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代理人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 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添加抑制剂情况说明。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要求
- 进出口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 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 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 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 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对出口列入国际危规《危险货物一览表》的危险货物,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包装性能检验、使用鉴定。
- 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特殊情况处理
HS编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商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且无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商品,不需要申请电子底账。
进口货物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但符合该《目录》(2015年版)中“说明”的要求,需按海关总署2020年129号公告要求实施检验。
出口含有锂电池的设备是否需要“危包证”?
根据联合国TDG的规定,锂电池是否需要“危包证”取决于其容量:
- 锂金属电池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大于1克,或电池组锂含量大于2克。
- 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的额定值超过20W•h,或电池组瓦特-小时的额定值超过100W•h。